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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003813584GF11701 | 基本编码: | 351005017001 | 实施编码: | 1135050000381358443351005017001 |
行使层级: | 市级 | 事项类别: | 承诺上报件 | 事项性质: | 其他行政权力 |
申报对象: | 企业 | 法定时限: | 受理后1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受理后5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说明: | 5个工作日 | ||||
实施部门: | 泉州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联办机构: | 无 |
主办处室: | 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审批大队 | 联系电话: | 0595-22132208 | 监督和投诉电话: | 0595-22132213 |
年审批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权责清单: | 2.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变更初审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审批结果名称: | 加盖公章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表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特殊环节: | 无 | ||||
前置审批: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通办范围说明: | 无 | ||||
企业办事主题分类: | 公安消防 | ||||
备注: | 无 |
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本省保安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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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 |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 ![]() |
网上申请方式 | 网上申请到窗口最多次数 (含领取结果) |
账户要求 |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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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网上申请和预审,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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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纸质核验办结(只需领取结果文件时,提交纸质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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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 |||
一般注册账户 | ||||
网上申报 | 网上申请:窗口收件办理 | 网上申请:邮递材料办理 | 提交电子签章材料全程网上办理 | |
一般注册账户 | ||||
实名认证账户 | ||||
电子签章账户 |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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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加*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收取方式 | 附件下载 | ||||
1 | *保安服务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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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 纸质收取 上传 电子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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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保安服务许可项目变更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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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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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安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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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公安局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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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应变更项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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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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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在线核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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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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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住所变更:住所属于股东:产权证复印件;住所租赁: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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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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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法定代表人变更: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的有效身份证、保安师资格证(或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申请人无需提供,由受理单位负责核查;对在办理时限内,无法核查清楚的,采取当事人书面承诺形式进行受理;外国人仍需要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应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记录。省外公民拟任主要管理人员的,应提交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省内公民拟任主要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由受理公安机关负责查询出具,或协调相关人员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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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自行提供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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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4)服务范围变更:增设服务项目所需设备清单、车辆行使证复印件、车辆租用协议;增设服务项目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增设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材料(国有资本可以由多个国有投资主体持有,但其中一个国有投资主体持有的股份应当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枪支安全管理制度、枪支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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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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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5)注册资本变化的材料(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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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人自行提供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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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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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派出所 工商局 | 纸质收取 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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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环节 | 步骤 | 办理人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与受理 | 受理 | 王宝珍、汪晓纯、王文锋、陈其锡、王燕玉 | 1工作日 |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环节;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入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日转入受理环节。 |
审查与决定 | 审查 | 王文锋、陈文杰 | 3工作日 |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 | 提出初审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
决定 | 庄树源、王文锋 | 1工作日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 1.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 |
1.《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九条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第三款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